【债权债务】借款14万,只有第三方转账记录,霖澳律师通过固定证据、财产保全为当事人追回欠款!
截止目前,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已经办理了大量借款纠纷案件。这些案件,其中有些没有借款凭证,有些没有转账凭证,有些跨越数千公里境外取证……虽然困难重重,经过霖澳律师不懈努力,最终都取得了圆满的结果,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欠款。债权债务已经成为霖澳律所十大服务领域中,一个王牌服务项目。
2017年10月,对童欣来说,是个美好的日子,在朋友的饭局上,童欣对钟琳一见钟情。经过苦苦追求,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。2017年12月的一天,钟琳告诉童欣,自己的生意遇到点麻烦,需要资金周转。
童欣刚毕业没几年,自身也没有多少积蓄,想到钟琳是自己的女朋友,自己不帮也不行。于是瞒着钟琳从信用卡透支几万元,全部转给了她。“到账了么?”童欣转完款后,在微信上问道。“恩,到了,这钱算我借你的。”钟琳回到。
往后的时间,钟琳的生意越来越难做,资金的缺口也越来越大,而童欣为了帮助钟琳,用自己的信号卡透支,前前后后总共转给了钟琳14万元。而钟琳也表示,自己会尽快偿还信用卡的本金和利息。自帮助钟琳后,童欣和钟琳的关系更加亲密了。而这种亲密的关系,也让双方有了更深的了解,同时也暴露了双方生活上的一些缺点,这些缺点也让双方渐生不满。
一个月后,信用卡的还款期临近,童欣看着一步步逼近的还款时间,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。而与钟琳也因为一些小事刚发生一些争吵,但信用卡还款所带来的巨大压力,让童欣主动找到钟琳,商量信用卡的还款问题。
可能是预见到两人有了分手的可能,这一次钟琳开始否认借钱的事。这让童欣大为失望。在经过一番争吵后,钟琳还是还给了童欣47000元。解决了童欣的燃眉之急。但这次的争吵,让两人产生了极大的分歧。可是,令童欣更加意外的是,童欣从钟琳的朋友那里了解到,钟琳不仅结过婚,还有过一个孩子,而这些,钟琳却从未和他说过。一时间,童欣感到前所未有的欺骗,给钟琳贴上了“情感骗子”和“金钱骗子”的标签,愤怒地找到钟琳对质,要求其立即还款。这次的争吵彻底结束了两人的感情,在钟琳写了借条后,童欣才离去。
尔后,钟琳一直躲着童欣,同时,童欣也从双方共同的朋友那了解到,钟琳准备变卖财产,离开成都。在一系列的压力下,童欣担心,钟琳一旦离开成都甚至更换手机号码,以后想要追回欠款就更难了。于是,就此事咨询了霖澳律师事务所的罗思宇律师。
罗思宇律师在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后,考虑到童欣大部分资金均是刷卡到第三方,加之钟琳之前否认借款的说辞,建议童欣以发生民事纠纷为由报警固定借款证据。以免钟琳离开成都后,增大后续诉讼过程收集证据的难度。
于是,2018年6月29日,童欣向警方报警。最终钟琳在警察局的警察见证下,写下了第二份合法借条,借条中注明将在次日还清借款。但是次日,童欣并未收到欠款,于是对钟琳提起诉讼。
霖澳律师事务所的罗思宇律师,在与当事人的沟通中,知道了当事人只想追回借出的款项,罗思宇律师针对当事人的诉求,对案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式,从两个方面确保当事人的诉求能够得到法律的保障。
一方面,罗律师收集钟琳向童欣借款的相关证据,带领童欣去银行调出汇款时期的资金流动,打印支付宝、微信等转款凭证和聊天内容,证明这些资金确实是以钟琳的名义借款,并转到第三方名下。同时加上钟琳出具的借条,确保当事人的合法诉求能够得到相关的法律支持。另一方面,罗思宇律师为确保童欣收回款项的诉求能够执行,依法提出对钟琳名下的一辆汽车进行保全,以确保钟琳有偿还债务的能力。
罗思宇律师清楚的知道,情侣间的经济纠纷,在情理上极有可能判定赠与或合理开销,因此必须想办法还原借款的事实,同时保证提供的证据充足而真实,其合理的诉求,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,在这个事件中,童欣报警后,钟琳曾在公安局重新补上了借条,加上童欣转账的银行流水、微信的聊天记录,使借条的真实性能得到法院的认可。
而在合约规定的还款期限后,钟琳仍未还清相应的借款,因此起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钟琳履行相应的还款义务,以确保童欣的合法权利得以实现,追回经济上的损失。
原告声称:
被告钟琳因为生意周转资金困难,向原告童欣借款。童欣在2017年12月到2018年1月期间,通过微博、支付宝和银行等方式,向钟琳转款14万元。并且因为借款主要来源于信用卡,钟琳承诺自愿承担信用卡的利息。而钟琳在偿还了47000元后,不再履行还款的义务。
原告诉求:
1.判令钟琳向童欣偿还借款本金93000元,以及利息6400元。
2.判令钟琳从借款还款期2018年6月30日,以本金93000元为基数的年利率6%的利息,直到借款还清日止。
被告钟琳未到庭参加诉讼,因此未做答辩,也没有提交相应的证据。
钟琳未到庭参加诉讼,势必加重我方的举证责任,看此情景,童欣考虑到钟琳并未承认过期内利息,在询问了罗律师后,主动放弃了期内利息6400元,仅要求判令钟琳偿还本金,以及借款还款期2018年6月30日后,本金年利率6%的利息,其利息直到借款还清日止。童欣提供的借条、便条,以及银行、微信的转账记录等,可以证明,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借贷关系,钟琳应当依法履行合约上的还款义务。而钟琳未按约定还款的行为已经违反合约的规定,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。
法院判决:
钟琳在判决书生效的十日内,向童欣返还借款本金93000元,并支付未还款金额逾期间,年利息6%的合法利息,其利息到借款还清日止。